金融機構落戶廣州,最高可獎勵1億元!12月27日,廣州印發《廣州市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明確對金融機構落戶、增資擴股、企業上市、風投創投、期貨市場、普惠金融、綠色金融、農村金融、融資租賃、金融人才等開展資金支持。
根據《若干措施》,為加大金融招商力度,廣州大幅提高法人金融機構的獎勵標準。如按照市、區兩級政策疊加計算,法人金融機構實質開展運營活動并作出實質貢獻后,最高可獲1億元獎勵。
新增金控集團、金融科技等落戶獎勵
據悉,在《若干措施》發布前,廣州曾于2019年1月印發《關于支持廣州區域金融中心建設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扶持在廣州注冊或運營的從事金融活動以及與金融直接相關的機構和個人。相較于《若干規定》,此次發布的《若干措施》對金融業發展給予了更大力度的獎勵支持。
如將法人金融機構落戶獎勵上限由原來的2500萬元提高至5000萬元;將商業銀行專營機構落戶獎勵從原來的200萬元提高至1000萬元;還明確對獲得中央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控股牌照的金融控股公司的1000萬元獎勵,并新增金融科技或數字金融主體最高1000萬元的落戶獎勵。
“按照市、區兩級政策疊加計算,法人金融機構實質開展運營活動并作出實質貢獻后,最高可獲1億元獎勵。”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徐秀彬表示,大幅提高法人金融機構的獎勵標準意在通過財政資金獎勵政策引導,吸引各類金融機構來穗展業,為實現將廣州打造成為立足粵港澳大灣區、面向全球的跨境理財和資管中心等目標提供重要保障。
除了加大金融招商力度,廣州還希望打造大平臺,加快建設重要金融平臺。《若干措施》圍繞高標準建設國家級金融基礎設施交易平臺——廣州期貨交易所,對廣州期貨交易所每個上市新品種給予2000萬元獎勵,服務保障廣州期貨交易所加快推進產品研發進度,推動更多品種上市交易。同時,對在廣州期貨交易所交易的期貨公司和期貨公司地區總部按照綜合排名進行獎勵,激發其交易積極性。
企業IPO最高可獲1800萬元獎勵
除了吸引金融機構落戶,廣州還旨在通過財政獎勵,加大資本市場培育力度,激發廣州資本市場活力。
根據《若干措施》,一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資金規模進行梯度獎勵,同時將上市公司最高獎勵金額從300萬元提高至500萬元,進一步加大對上市公司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將風投創投機構管理能力獎勵上限從1500萬元提高至2000萬元,同時明確僅對投向廣州市非上市公司的管理規模給予獎勵,引導風投創投機構投向廣州市企業,加快推動廣州風投創投發展。
“按照市、區兩級政策疊加計算,企業首發上市最高可獲1800萬元獎勵,將有力促進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和質效持續提升,加快在廣州市重點優勢產業領域培育新增優質上市公司,充分發揮上市公司在‘穩鏈’‘補鏈’‘強鏈’中的引領帶動作用。”徐秀彬表示,而對風投創投機構進行獎勵,則可有效提高風投創投激勵政策精準度,助力打造國際風投創投之都。
引導金融資源向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傾斜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措施》還通過獎勵的方式,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數字金融、農村金融、融資租賃等重大戰略和重點領域的支持。
在綠色金融方面,《若干措施》加大對綠色貸款發放、綠色債券發行等工作的扶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和企業持續深化開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對符合條件的綠色金融業務,每年最高可補貼150萬元。
在普惠金融方面,《若干措施》運用好發揮好總額度最高10億元的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作用,引導合作銀行強化普惠金融對綠色低碳發展、專精特新、鄉村振興等重點領域的支持,鼓勵金融機構“敢貸”“愿貸”。
在養老金融方面,引導各類金融機構發揮各自業務特點和優勢,優化豐富養老金融產品供給。
在數字金融方面,做好數字金融大文章,鼓勵數字金融機構來穗展業,相關機構實質開展運營活動并作出實質貢獻后,最高可獲1000萬元獎勵。
在貫徹落實金融支持“百千萬工程”重要部署方面,繼續推進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鄉村振興金融服務站和“金融村官”支持力度,每年最高安排補貼總金額450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向“百千萬工程”和鄉村振興領域投入更多資源。
同時,《若干措施》還充分發揮融資租賃融資、融物特性,拓寬制造業企業的融資渠道和銷售渠道,豐富產融結合形式,特別是在飛機、船舶等重要領域發揮獨特作用,單個飛機、船舶租賃項目最高可補貼100萬元。
優化金融營商環境,強化人才服務保障是建設金融強市的重要環節。《若干措施》也通過政策安排,大力完善金融人才服務體系,優化廣州金融人才政策,打造金融人才高地,構建良好金融生態。開展金融人才評定、培養與提升,對符合條件的金融人才按規定落實有關獎勵支持及綜合服務保障待遇。
(記者 陳穎 制圖 佘夕彤 統籌 陳穎 張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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